【成份】
本品主要成份為雷貝拉唑鈉。
化學名稱:2-[[4-(3-甲氧基丙氧基)-3-甲基-2-吡啶基]甲基亞硫酰基]-1H-苯並咪唑鈉鹽。
分子式:C18H20N3NaO3S
分子量:381.43
【性狀】
本品內容物為類白色腸溶微丸。
【適應症】
胃潰瘍、十二指腸潰瘍、吻合口潰瘍、反流性食管炎、卓-艾(Zollinger-Ellison)綜合徵(胃泌素瘤)。
【規格】
10mg
【用法用量】
通常,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(1粒),根據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(2粒)。在一般情況下,胃潰瘍、吻合口潰瘍、反流性食管炎的給藥以8周為限、十二指腸潰瘍的給藥以6周為限。
【不良反應】
據報告,在總病例1244例中,有22例(1.77%)出現了不良反應。此外,據報告有82例(6.59%)的臨床檢查值出現異常(至獲認可時)。
1.嚴重的不良反應(類似藥物)
(1)休克:有報告指出,類似藥物(奧美拉唑、蘭索拉唑)偶會引起過敏反應或休克。因此,當見有異常狀況時,應中止用藥,並採取適當的措施。
(2)血象:有報告指出,類似藥物(奧美拉唑、蘭索拉唑)偶會導致全血細胞減少、血小板減少、粒細胞缺乏症、溶血性貧血。此外,有時可見粒細胞減少、貧血,因此當出現此類異常狀況時,應中止給藥,並採取適當的措施。
2.嚴重的不良反應(國外病例)
視力障礙:在國外有使用類似藥物(奧美拉唑)而引起視力障礙的報告。
3.其它不良反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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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%~5%以下 |
0.1%以下 |
過敏症 注1) |
皮疹、蕁麻疹 |
瘙癢感 |
血液 注2) |
紅細胞減少、白細胞減少、白細胞增多、嗜酸性粒細胞增多、嗜中性粒細胞增多、淋巴細胞減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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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臟 注3) |
AST、ALT、ALP、γ-GTP、LDH、總膽紅素升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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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環系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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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悸 |
消化系統 |
便秘、腹瀉、腹脹感 |
噁心、下腹部痛、消化不良 |
精神神經系統 注4) |
頭痛 |
眩暈、睏倦、四肢乏力、感覺遲鈍、握力低下、口齒不清、步態蹣跚 |
其它 |
浮腫、總膽固醇/中性脂肪/BUN升高、蛋白尿 |
倦怠感 |
注 1):如出現此類症狀,應中止用藥。
注 2):用藥期間宜定期進行血液學檢查。如發現異常時,應採取中止用藥等適當措施。
注 3):用藥期間宜定期進行血液生化學檢查。如發現異常時,應採取中止用藥等適當的措施。
注 4):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現四肢乏力、感覺遲鈍、握力低下、口齒不清、步態蹣跚的報告。
此外據報告,在國外1例有肝性腦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現了精神錯亂、識辨力喪失和嗜睡。
【禁忌】
禁用於對雷貝拉唑鈉或處方中任何輔料有過敏的患者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下列患者應謹慎使用:
(1)有藥物過敏史的患者
(2)肝功能障礙的患者[肝硬化患者有導致精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的報告(參照「不良反應」項)]
(3)高齡患者[參照「老年用藥」項]
2.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
給予本藥時,在病情嚴重及屬於復發性、頑固性病例的情況下,可以一日1次給予20mg。
3.有關適應症的注意事項
使用本藥時有可能掩蓋由胃癌引起的症狀,故應在確診是非惡性腫瘤的前提下再行給藥。
4.有關用法用量的使用時注意事項
治療時應密切觀察其臨床動態,根據病情將用藥量控制在治療所需的最低限度內。鑒於對本藥尚無足夠的長期使用經驗,故不宜用於維持治療。
5.應用時的注意事項
本藥為腸溶微丸,服用時應咽下,而不要咀嚼或咬碎。
【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】
1.對於孕婦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,只有在其治療有益性大於危險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。
[據報告,在動物試驗中(大鼠經口給予400mg/kg,家兔靜脈注射30mg/kg),見有胎兒毒性(大鼠呈骨化延遲,家兔呈體重低下、骨化延遲)。]
2.宜避免用於哺乳期婦女,不得已而必須用藥時,則應暫停給嬰兒哺乳。
[據報告,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藥向乳汁中轉移。]
【兒童用藥】
對於兒童的安全性尚不明確(沒有臨床經驗)。
【老年用藥】
本藥主要經肝臟代謝,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,有時可出現不良反應。因此,當出現消化系統不良反應(參照「不良反應」項)時,應慎重給予,必要時應停止用藥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
合併用藥的注意事項(與其它藥物合併用藥時應予注意的事項)
藥物名稱等 |
臨床症狀或處置措施 |
作用機制或危險因子 |
地高辛 |
有時可引起地高辛的血藥濃度升高 |
因胃內pH升高而促進地高辛的吸收 |
苯妥英 |
因類似藥物(奧美拉唑)有導致代謝或排泄延緩的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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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氫氧化鋁凝膠、氫氧化鎂的制酸劑 |
據報告,與本藥單獨給予時相比,當與制酸劑同時服用,以及在服用制酸劑1小時後再服用時,本藥的平均血漿中濃度曲線下面積分別下降8%和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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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藥物過量】
尚無藥物過量用藥經驗。
【藥理毒理】
藥理作用
雷貝拉唑為苯並咪唑類化合物,是第二代質子泵抑制劑,通過特異性地抑制胃壁細胞H+-K+-ATP酶系統而阻斷胃酸分泌的最後步驟。該作用呈劑量依賴性,並可使基礎胃酸分泌和刺激狀態下的胃酸分泌均受抑制。本品對膽鹼和組胺H2受體無拮抗作用。
毒理作用
遺傳毒性:本品鼠傷寒沙門氏菌回復突變試驗(Ames)試驗、中國倉鼠卵細胞基因突變試驗、小鼠淋巴瘤細胞基因突變試驗結果均呈陽性;其去甲基代謝物在試驗中也呈陽性;本品體外倉鼠肺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、小鼠微核試驗和體內、體外肝程序外DNA合成(UDS)試驗結果均為陰性。
生殖毒性:大鼠靜脈給予雷貝拉唑50mg/kg/天(血漿AUC約為患者臨床推薦劑量時的13倍)和兔靜脈給予本品50mg/kg/天(血漿AUC約為患者臨床推薦劑量時的8倍),其生育力和生殖行為未見明顯異常,對動物胎仔未見損傷。尚無懷孕婦女給藥的充分和嚴格對照的臨床研究,由於動物生殖毒性並不總能預測藥物對人體的影響,故懷孕期間僅在確定需要時才能使用本品。
大鼠在妊娠後期和哺乳期經口給予雷貝拉唑400mg/kg/天,可導致動物體重增長減慢。由於許多藥物可經乳汁分泌,且可能對哺乳嬰兒產生毒副作用,故應考慮藥物對母親的重要性,決定在此期間停止哺乳還是停止用藥。
致癌性:採用CD-1小鼠進行了88/104周試驗,雷貝拉唑經口給藥劑量高達100mg/kg/天時未表現腫瘤發生率增加,此時血藥濃度為患者推薦劑量下的1.6倍。採用SD大鼠進行了給藥104周的致癌性試驗研究,其中雄性大鼠口服劑量5,15,30,60mg/kg/天,雌性大鼠口服劑量5,15,30,60和120mg/kg/天,結果所有劑量組雌、雄動物均出現胃腸嗜鉻細胞樣(ELC)增生,雌性動物所有劑量組都出現胃腸嗜鉻細胞樣(ELC)良性腫瘤。雄性動物即使在最高劑量組(血藥濃度相當於臨床推薦劑量下的0.2倍)下,也未見與藥物有關的腫瘤產生。
【藥代動力學】
本品口服後1小時左右可在血中檢出,達峰時間為2.83±1.56小時,消除相半衰期為2.17±1.05小時。雷貝拉唑鈉在給藥後72小時之內尿中未檢出原形藥物,代謝產物羧酸化物及葡萄糖酸結合體經尿排泄約佔給藥量的30%。
【貯藏】
密封,在陰涼乾燥處(不超過20℃)保存。
【包裝】
鋁塑包裝。每板4粒,每盒1板;每板7粒,每盒1板;每板8粒,每盒1板;每板10粒,每盒1板;每板7粒,每盒2板;每板10粒,每盒20板。
【有效期】
18個月。
【執行標準】
《中國藥典》2015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號】
國藥准字H20050228